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酉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矣。然必会有动,是正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沈氏认为,一般情况下,由于地支沉静不为体现祸福,但也有例外。
比如甲生酉月正官格,见午火,午火沉静不伤酉。但如果再见戌或者寅,三合半合火局了,那么这成局的东西就有作为了。则火局可以克制酉金。沈氏还特别强调“不隔二位”,显然认为“隔两位不作半三合论”。
甲生申月,为七杀格。地支见单独的午火也不制杀,如果午火与他支三合半三合成火局,火局可以制杀。
沈氏的地支主静而不生克地支的提法,不可信。地支之间关系损益应该重点关注冲合会刑穿。
地支成合局而动的观点,不如说地支成局能有力支撑天干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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