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设置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其他中毒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卫生防病工作,承担疾病监测和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工作;承担皮肤病、性病、麻风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领域疾病基础理论与治疗技术研究工作;为社会提供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为省卫健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疾病预防控、公共卫生监测、检验、卫生监督等技术支撑和保障。
主要职责:
1、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制定全省疾病预防与控制规划、方案及对策;组织开展传染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对重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预警。
2、协助制定本省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全省疫苗与冷链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监测、调查和疫情控制。
3、制定卫生应急准备和能力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和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总结评估。
4、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管理全省传染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网络。对全省传染病的发病、死亡与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的动态监控、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等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与干预。承担省卫健委行政审批事项的卫生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
6、负责省内卫生监督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参与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省内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及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医疗、公共卫生等监督工作;参与省内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内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拟定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监督工作制度、技术性规范;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国家卫生健康监督抽检工作;参与国家和省内学校、医疗机构、传染病、职业健康、放射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风险评估、评价、审查等工作。依权限承担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查、组织专家论证、发放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付的其它任务。
7、协助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妇幼健康、传染病、采供血机构、消毒产品、职业健康和放射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8、为制定全省老龄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技术规范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协助组织落实全省老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省老龄健康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省实施情况进行业务指导督导及质量评估;组织开全省展老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
9、协助省卫健委制定全省性病防治计划;对全省各级性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规范化诊疗服务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及评价;组织开展全省性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分析及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好全省麻风防治任务,收集、核对、分析、上报和反馈麻风病防治信息,开展麻风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10、参与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省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监控和技术考核、业务培训以及全省结核病疫情监控、分析和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12、参与制定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制定全省学生常见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学生常见病防控和学生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工作。
13、参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推广先进技术;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考核、培训与技术指导。
14、指导基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改水改厕工作。
15、组织开展全省公卫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执业注册培训;组织全省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组织开展全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16、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付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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